伪造公司印章罪
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首先,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被告人伪造了“北京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和“某”的印章,这一事实在本案中根本就没有证据能够证实,综合全案的证据材料,被告人张某在本案中根本就不具备任何犯罪动机,北京公司在天领项目中,北京公司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是加盖北京建磊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