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破产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修正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挪用资金罪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曾用名黄某1,男,19年6月出生于广西,汉族,山东犀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原业务员,住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因涉嫌挪用资金罪于2017年7月被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逮捕。辩护人崔静,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冠检公刑诉(2018)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挪用资金罪,于2018....
杨某涉嫌诈骗罪最终变更罪名为伪造公司印章罪
杨某某涉嫌诈骗罪标语:诈骗罪最终被认定为伪造公司印章罪,原判刑10年以上后获刑10个月【案件类型】刑事案件,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案情介绍】杨某某本系高等学府毕业,后在某大型国企担任地质勘查工作,在职期间与很多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共同开发、协作项目,杨某某曾借支某劳务公司的资质承接了多个项目,并且按约向劳务公司缴纳了管理费用。因杨某某在做项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