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怎么认定
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为:
犯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重要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大的,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严重损害武装部队声誉的,引起军政、军民、警民纠纷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周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印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
公诉机关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女,1994年4月2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现住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9年6月21日被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于2019年7月26日经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执行逮捕。辩护人申思,河南大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以安殷检一部刑诉﹝20....
杭州刑事律师办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实业单位印章印章罪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律师分享刑事案件成功经验:【法院认定事实】:被告人刘XX从事代办公司注册业务。为了能够尽快办好相关业务,被告人刘XX于2014年12月的一天联系制假人员伪造了印文为“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办事处”的印章一枚,并在杭州市XX服饰有限公司“合法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上予以加盖,后将该使用证明交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于办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