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中学生蔡某投放危险物质案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蔡某,案发时已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2009年9月17日下午,蔡某在其就读的中学操场上,将捡来的用于毒杀老鼠的有毒谷粒投放进正在操场进行体育锻炼的5名学生的饮水瓶内,导致3名学生中毒。第二天,蔡某投案自首,称他投放老鼠药是想毒死经常欺负他的同学谢某,但当时谢某不在操场上,所以采取这种方式毒害其他同学来出气,但只想让喝了水的同学出现拉肚子....
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获缓刑案例
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金某某、孙某某、钟某某、周某某非法买卖氰化钠,危害公共安全,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购买氰化钠用于电镀,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处罚,并建议对五被告人适用缓刑。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辩称:氰化钠系限用而非禁用剧毒化学品,不属于毒害性物质,王某某等人擅自购买氰化钠的行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