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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的新规定

2020-11-25 10: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那么下面为你整理了要约撤销的新规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要约撤销的条件和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识记目标](1)第十八条【要约的撤销条件】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合同法》第十九条【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记忆方法]连接信息字:撤销要约诺前到,定了期限不撤消

其他明示不可撤,有了理由准备(好)(压韵意义后缀)

[应用实例](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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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撤销时间

[问题]1、要约撤销应该在承诺人作出承诺之前,这里“作出承诺之前”是指承诺到达要约人处?还是指承诺人决定时(换句话说,是否承诺人寄信时)?2、要约时间计算,信件按信件载明日期。如果现实生活中出现以下案例,应如何处理?案情:甲向乙发出要约,信件载明日期是08.1.16,要求乙在5天内作出承诺。可是信件邮戳日期是08.1.8的(因为甲把日期写错了),那么怎么计算这5天的承诺期间。如果甲是有意写成08.1.16,又要如何处理?

[解答]1、课堂笔记民法306页要约撤销应该在承诺人作出承诺之前只是一个时点,如果撤销通知的到达时间和承诺发出的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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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约撤销内容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在要约撤销的问题上,英美法与大陆法的理论迥异。按照英美合同法“对价”的理论,要约作为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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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约收购的程序

第一步:制作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还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文件:

(1)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可行性的说明;

(3)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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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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