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
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执行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民法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以及《继承法》第22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立法精神,我们不难得出结论,......
遗嘱,是从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同时又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在遗嘱没有生效之前,遗嘱人如果认为所立遗嘱没有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或者后来改变了原来的真实意思,就应当允许撤销或变更。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所谓遗嘱的撤销,就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比如,遗嘱人故意把所立遗嘱销毁。所谓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效力。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
遗嘱的种类其实是很多的,而很多的老人都是选择自书遗嘱,但是无论怎么写最终都是需要进行执行的,那么大家清楚遗嘱律师是如何执行遗嘱的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遗嘱律师如何执行遗嘱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
遗嘱,是从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同时又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在遗嘱没有生效之前,遗嘱人如果认为所立遗嘱没有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或者后来改变了原来的真实意思,就应当允许撤销或变更。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所谓遗嘱的撤销,就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比如,遗嘱人故意把所立遗嘱销毁。所谓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效力。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有:
(一)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二)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三)立遗嘱人的......
在一些具体条件下,继承人以外的人是可以得到遗产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一、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在我国人们对于死亡是一种比较忌讳的词语,但是提前做好准备也未尝不可。也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隐患,就比如遗嘱人死亡之后的财产怎么处分的问题。在立遗嘱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订立遗嘱的方式。那么关于订立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如何?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原始、完整、内容明确,符合遗嘱的实质条件,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的录音遗嘱才是有效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生效。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由特定人按照遗嘱人在有效遗嘱中表示的愿望而最终实现遗产的转移。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执行。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的地位参加遗嘱的执行。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
1、掌握遗嘱内容;
2、清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
3、管理遗产,其管理费用,可在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
4、分割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税款和债务后或明确继承人分担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