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当中,商业秘密对于每个企业来讲,那是相当的重要,是整个企业发展的核心所在,也是核心竞争力。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比比皆是,有些企业为了挤掉同行企业,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夺取商业秘密来发展自己的企业,这种行为是可耻的,还会扰乱社会经济环境。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是什么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⑴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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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并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