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含义
离婚协议书,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根据《婚姻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我国法律对......
离婚协议具有离婚的效力吗?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未及时办理离婚登记又会产生怎样的法律问题呢?
疑问:我于2006年1月与老公签定一份离婚协议,后来因种种原因至今也没有去办理手续,那么这个协议还现在有效吗?
答疑:关于你们所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一般认为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没有生效,但是目前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围绕此类诉前离婚协议,也就是男女双方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所达成的书面离婚协议,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方或双方反悔没能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正式离婚登记手续,双方诉诸于人民法院,该类协议其性质及效力在目前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较大争......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张荆。
签离婚协议只是协议离婚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并没有生效,该协议就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虽然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该协议就没有生效。
如果一方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一般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是不能按照该离婚协议进行判决......
协议离婚的准备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男女双方还需要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基本案情】
原告梁女与被告张男于1997年登记结婚,婚后集资建造住房一套,租房经营童装店一处。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6年9月10日签订离婚协议书一份,约定双方自愿离婚,住房一套归被告张男所有,童装店一处归原告梁女所有。后因被告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法院经审理发现原、被告符合离婚条件,判决准予离婚,同时认为,原、被告签订离婚协议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原、被告均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分割原、被告之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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