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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检查费赔偿

2022-03-07 11: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发生交通事故,通常当事人都要及时联系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在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后,可以与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那么你知道被车撞检查费赔偿吗?下面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吧。
一、被车撞了找谁赔偿
被车撞了找机动车驾驶员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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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车撞了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被车撞了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车祸期间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包括下列项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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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车撞了退休有误工费赔偿吗
被车撞了退休有误工费赔偿,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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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多少钱
一、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多少钱

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如果一方有过错就可以申请另一方给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离婚不仅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还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且很多女性在离婚的时候还会向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那么对于精神损失费怎么给付呢?

首先,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有前提的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婚内一方有婚姻过错,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过错包括四种情况:

(一)重婚的;

(二)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

(三)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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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以要求我老婆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法定过错的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并且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如果配偶有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等法定的过错行为,并因此导致离婚的,那可以要求配偶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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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精神损失费赔偿算在交强险范围内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失费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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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成年有误工费的赔偿吗

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误工费的赔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误工费的赔偿。《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也就没有“误工费”的说法。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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