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经济补偿"由于数额太低,受到广泛批评,批评者认为,该规定与民法之赔偿全部财产损失的原则相悖,应视为无效.实践中,由于患者不认可,"一次性经济补偿"也行不通,结果是形同虚设,徒遭批评而已.同时,涉讼医疗纠纷出现了高额赔偿,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医疗赔偿已屡见报端,高额赔偿倾向令医院叫苦不迭.实践证明,要有一个合理的赔偿数额,既要维护患者利益又要考虑医院利益,不可偏颇.
1.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的方式:对于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问题,《条例》规定了三种解决方式,①医患双方协商解决;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③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三种方式也是我国处理......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然而,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