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上过失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都以当事人有过错为构成要件,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一、缔约上过失责任以当事人已经进行交易上的接触并基于此接触而产生信赖关系为前提;侵权责任的发生则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任何的特定关系。二、在缔约上过失责任中,当事人违反的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交易惯例所生的附随义务;在侵权责任中,当事人所违反的则是不得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等绝对权的一般性义务。三、缔约上过失责任赔偿的是信赖关系被破坏所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可以不是既有财产;侵权责任赔偿的则是财产、人身受害而生的实际损害。【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第四十......
有的学者认为,各种债权的请求权在同一案件中同时并存或发生冲突时,应该确定各项请求权在行使上的先后顺序,以形成一种体系的概念,并“可以避免遗漏,以确实维护当事人利益,因为各个请求权之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举证责任及时效多有不同,主张何者,关系至矩”。虽然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在多种场合会发生竞合的情形,但毕竟他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事责任。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功能方面
我国《民法通则》设立民事责任制度,目的就是要通过使违法方承担民事责任,使受害方受到侵犯的民事权利得到恢复或补偿,从而有效地保护公民和......
在法律出现的早期,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尤其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具有刑民一体的特点,刑事犯罪与民事违法是交叉在一起的。在西方,罗马法时期有了公法和私法之分,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也逐渐有了区别。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不过侵权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是刑事违法行为,二者在行为构成上和违法性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可以体现在五个方面:
1、行为性质不同。侵权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而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2、行为侵害客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