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8]18号文,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徐州地区,2004年4月2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徐政发[2004]43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的征地项目,均按《徐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节选)
(2005年7月21日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曾于......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麦超文。
工厂拆迁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补偿。但是具体的补偿标准不是直接按照面积计算。下面我列举出计算补偿的一般标准。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
2、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价处理补偿。
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
1、发布拆迁公告。
2、由于该地区房屋平房多为危房,明确实施统一拆迁。
3、工作人员入户工作,到户见人,耐心讲解政策,接受咨询,分析每户情况,帮助各家各户拆迁、算账、选房。使居民认识到拆迁的形势和政府的优惠政策,讲解政策,解答疑问,帮助居民进行参谋计算,促其积极拥护拆迁。
逐户登记水、电、暖、气、有线、宽带、固化、太阳能等情况,并开具登记单,户主签字。
4、签署拆迁协议;并申报拟选户型。
5、在协议期限内,......
谁可以分割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
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
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份儿吗?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
一、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
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可以获得的货币补偿项目:宅基地区位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奖励费,具体数额需要按照法定方法进行评估。还可以选择产权置换,并按照上述评估结果结算差价。选择产权调换的需要结算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