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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私人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2021-06-08 10: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政府收回私人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如下: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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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1、转包。

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

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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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自治组织确定各自的土地使用权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转给集体组织内其他成员进行承包,甚至组织以外的人员,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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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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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五)交付土地的时间;(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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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概述:划拨与出让。

一级市场:划拨、出让

二级市场: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

《物权法》第137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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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农村土地使用权政策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政策有: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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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从《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权属依据分析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一是出让土地的权源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可以看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是土地登记的权源依据。

二是国有划拨土地的权源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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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有什么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购置土地的量也在快速增加。土地的转让也就变得很频繁,那么对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土地的购置与转让有哪些相关法律约束,对于土地的使用,我们应该如何在法律的范围内,正确行使我们的权利。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的相关法律!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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