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陈新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诉讼费用的交纳作了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作为原告方应当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如何分担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