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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2021-01-1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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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行政处罚听证依据的程序

在我国行政处罚审理中关于听证程序是在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那么行政处罚听证依据的程序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行政处罚听证依据的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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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规定了听证范围、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听证的举行、听证的程序、听证的举行,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第二百九十八条听证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公安机关适用公开听证:

(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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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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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行政处罚作为各类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之一,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各类行政主体对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充分尊重相对人的各项权利。那么在税务方面上,其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是什么?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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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一、业务解释: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二、工作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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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那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听证程序的范围就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听证的范围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和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

首先,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轻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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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日常生活中,想必很多人受到了治安处罚、行政处罚,但对其相关内容都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人还存在着误解。那么,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什么?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含义是如何?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行政处罚撤销依据: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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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安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程序

公安行政复议机关法制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属于其他机关受理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不按以上规定告知申请人的即为受理。

一、公安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程序是: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处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向该处罚或实施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法制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法制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决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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