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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2022-06-0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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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包括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和利用、土地变更登记等内容。处置方式有延长开发建设期限、改变土地用途等。认定标准有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3等。
一、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内容有哪些?许多人对于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了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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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闲置土地处置方法

一、闲置土地处置方法

(一)闲置土地处置方法有以下几种:

1、征收20%土地闲置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拔决定书等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满一年不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闲置费后仍未动工建设且又满1年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对土地闲置的第二年不同时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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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闲置土地怎么认定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土地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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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农村闲置房屋土地退还

一、申请复垦条件

土地权利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复垦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二)土地权利人在农村新建房屋的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三)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五)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六)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七)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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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闲置土地收回

摘要: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第四条规定: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根据此规定,连续闲置两年未使用的土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下面介绍几种闲置土地收回的方式。

闲置土地收回的几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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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闲置土地处置程序是怎样的
一、闲置土地处置程序是怎样的1、立案调查核实

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2、闲置土地认定告知

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后,土地使用权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的过程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应做好笔录,并经土地使用权人签证认可。

3、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在确认闲置土地认定结论和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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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闲置土地处置原则
一、闲置土地处置原则

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有下列方式:

1、延长开发建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2、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手续后继续开发;

3、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条件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

4、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5、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进行开发建设,对原用地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6、政府收回土地,并与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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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土地使用类型

土地使用权(landuser)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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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土地使用税的征期

我们知道我们收入最大的来源都是来自于税收,土地使用税也是其中一种,只要是国家直接收的都是必须缴纳的额,不交的话就是属于偷税漏税。那么土地使用税的征期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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