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根据《民诉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
(2)物证,凡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等标志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或痕迹的都是物证;
(3)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证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他们了解的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
我们知道,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证据是影响审判的关键,只要证据充足、证明力强,就更容易在诉讼中取得胜利。那么,民事诉讼证据的时效性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举证期限的时效性规定1.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后,我院组织对该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并在所涉民事案件中力求准确适用。通过学习和运用,认识到该规定比较系统地针对民事诉讼证据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是实现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完善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在适用中也遇到了部分疑难问题,我们对如何运用进行了探讨,为求正确理解和适用规定,在此以问题案例形式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甲公司起诉乙公司买卖水泥案
案情:甲公司在起诉中称:2000年6月1日乙公司购甲公司水泥100吨,吨价150元,共计水泥款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