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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提单丢失怎么办

2022-02-01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记名股票丢失应到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公示催告程序,请求宣告该股票无效。在人民法院宣告丢失的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那么记名提单丢失怎么办?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记名提单?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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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单丢失的处理

提单概说

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提单的种类有记名提单和非记名提单

1.对于记名提单,提单遗失后,SHPR必须按如下的要求操作:

在省级以上级别的报纸上,登报申明提单遗失,遗失的提单作废

出具正本的SHPR保函,要求无单放货给原来的提单上的CNEE.保函见附件

押20%的货值,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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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记名股票丢失如何处理
记名股票遗失、灭失、被盗,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示催告程序,公示足够日期后,若是没有人申报权利,则法院进行除权判决,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记名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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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记名股票丢失如何处理
记名股票遗失、灭失、被盗,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示催告程序,公示足够日期后,若是没有人申报权利,则法院进行除权判决,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记名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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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规定。

一、记名股票。所谓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一般都写在股票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票时需要将姓名或名称记人,而且要求股东转让股票时需向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除了记名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凭此对公司行使股东权。股票同为一人所有者,应记载同一本名。记名股票不得私自转让,在转让过户时,应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换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按照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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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市公司能发记名股票吗

上市公司能发记名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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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记名股票的交易方式是如何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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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记名股票上需载明哪些事项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成立日期;

2、股票的种类、票面金额、代表的股份数和编号;

3、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公司的盖章;

4、如果是发起人的股票的,要标明发起人股票的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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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未上市公司如何发股票

未上市并不打算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无法发行股票,只能在内部认购股份。上市了股票就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不上市股票也可以在大股东之间交易,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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