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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2021-10-16 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债务转移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有着较大区别:主要是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那么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一、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其次,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仅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主体,债务人并不退出债的关系。

二、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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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债务转移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有着较大区别:主要是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仅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主体,债务人并不退出原来债的关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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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债的履行并不一定是要债务人来履行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有第三人清偿的,那么也可以由第三人清偿,甚至第三人直接帮债务人清偿。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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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一、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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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冲突要怎么清偿

【案情】

甲乙二人共同出资合伙开办一小酒店,租赁A的房屋经营,欠A房屋租赁费5万元。酒店经清理,有合伙财产3万元。甲有个人财产2万元,但甲个人尚欠B借款3万元未还。乙无个人财产,并下落不明,但乙尚欠C材料款1万元。A起诉甲乙要求支付房租费5万元,B起诉甲偿还借款3万元,C起诉乙支付材料款1万元,三案判决后,在执行中遇到了麻烦,可供执行的财产共计5万元,如何清偿债权人A、B、C的债务呢?

本案存在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两种债务形式,债权人A的房屋租赁费5万元是合伙债务,债权人B的借款3万元和债权人C的材料款1万元是合伙人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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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的区别: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即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债务转让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合同债务的全部转移,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当事人,即使是债务部分转移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当事人。但在债务转让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合同主体,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对待。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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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务部分转让注意事项

1、时效中断与丧失时效的债权可否转让。虽然债权转让通知的本意或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但也含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意义。因此,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债权转让应该构成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已经丧失的债权也仍然可以转让。因为在民法原则中,自愿原则尤为重要。虽然已经完成了诉讼时效,但债务人尚有自愿履行债务的可能,且债务人履行之后不得以诉讼时效完成为理由请求返还。因此,丧失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仍然可以转让。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受让人则可以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2、债权转让可否牟利。《民法通则》第91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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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什么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

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者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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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区别

我国法律条文没有对债务加入下一明确定义,因此,债务加入只是学说上提出的概念。尽管如此,结合司法实践,债务加入的理论体系其实已较为完整。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比,三者有不少相同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法存在的,且合同义务能够进行转让;都有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的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会涉及到这三方,而在一般债务履行中仅仅涉及债权、债务人两方;在表面形式上,都是由第三方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在对案件定性时最易引起争论和混淆的原因所在。

但债务加入与这两者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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