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协商调解不成的,法院应按《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民通意见》第43条,第17条,对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然后在夫妻内部进行分割.
对该债务一方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不是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具有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该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完全由一方承担。但对于债权人,双方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至於对此的举证责任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争议.对于夫妻内部的债务分割,俺并不认为有“推定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对此的举证责......
离婚时,双方对于债务的负担也有不同的心理,而利用离婚规避共同债务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仅仅只是以夫妻一方愿意承担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而可以免除另一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暂且不论到底是何种原因,事实上,夫妻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只能是对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的共同债务,仍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种承担不以夫妻之间离婚或者约定而免除另一方的责任,作为善意的第三人(债权人)可以发生债务关系的一方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原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要求返还。如果一方独自承担了债务或者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原约定或判决的数额,可以向......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麦超文。
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在结婚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除非能够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或是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所为的假债务等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
离婚时一方有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应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
王某与梁某原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立借据向张某借款16万元。王某、梁某离婚后,张某起诉王某、梁某还款。梁某以其根本不知此事和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抗辩。另查明:王某向张某借款时没有约定为王某之个人债务,王某与梁某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王某之借款为王某与梁某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王某、梁某对张某之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梁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判认定该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证据不足,判决梁......
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以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那么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此外,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而一方的婚前债务以及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以及赌博吸毒等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