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1、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的限制
关于股权转让与一人公司问题,首先应当探讨股权转让及其限制问题,这是判定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对于确立解决股权转让导致一人公司问题的正确思路具有重要的意义。
股权转让,又可称股份转让,我国《公司法》称为出资转让(第35条),是指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即出资)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形式可包括股权买卖和股权赠与,其常态是股权的买卖。赋予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是投资自由的法律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自由是确保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必不可少的因素,这既包括投资者依法设立公司或通过买进股权加入公司的自由,也包括通过转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