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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会见笔录要求

2022-02-06 19: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发生刑事案件以后,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家属往往会委托相应的律师去进行当事人的会见,那么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会见笔录要求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律师会见笔录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

2.正文。主要内容即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的谈话记录。

3.尾部。被会见人签名、日期。

二、格式: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第×次)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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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检查笔录

检查笔录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独立的有证明力的证据种类,也是刑事诉讼法特有的证据种类,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做的客观记载。检查笔录以文字记载为主,也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其他有利于准确、客观记录的方法。根据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人身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的检查笔录。检查笔录是发现、收集和固定保全证据的重要方法,实践中有不少的证据是在检查中发现的。

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其一,检查笔录必须依法定的方式进行制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而且,检查笔录应当如实、全面,不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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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会见当事人注意事项
一、刑事会见当事人注意事项

1、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有律师因为当事人传递立功线索制造“假立功”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罪、行贿罪等罪名而被采取强制措施进入审判程序的(典型案例:在云南李志伟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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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刑事传唤需要通知家属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传唤不需要通知家属。法律规定,传唤的要求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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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事辩护律师一般是多少钱

每个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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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刑事自诉人必须参加开庭么
一、刑事自诉人必须参加开庭吗

一般情况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应该有代理人等;因为自诉案件要出示证据,对嫌疑人进行控告,必须有控告人在;另外,规定有: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即本人或委代理人必须出庭。

二、《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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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刑事自诉人必须参加开庭吗
刑事自诉人不是必须参加开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出庭,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未委托代理人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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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刑事立案了能取保候审吗
刑事立案了,符合以下条件的能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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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邢环中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的问题。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从辩护的角度分析,辩护思路的种类大致有两种:一是无罪辩护,二是罪轻辩护。从细化的角度,如果把罪轻辩护从量刑辩护中分离出来,可以分成五种辩护形态:

(一)无罪辩护;

(二)罪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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