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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什么时候征收

2021-07-27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缴纳排污费。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那么,排污费什么时候征收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排污费的征收有什么要求

由于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的,因此,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污费的征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国家按照排污单位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

二是征收排污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排污费具体如何征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办法和步骤进行。在国务院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出台以前,仍应当按照原来的征收标准执行。

征收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排污费的使用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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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洋工程排污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3.《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海洋工程排污费的复函》

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3]214号)

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

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的征收标准为0.7元,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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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标排污费

一、批准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178号

二、收取范围及对象:排放超标废水、噪声、废气、废渣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收取标准:

1、分超标污水、超标噪声、超标废气、超标废渣四类分别规定标准,详见参阅文件1的附件(一)(二)(三)(四)

2、排污单位在被征收排污费2年后仍超标排放污染物,则从第3年起,每年递增收费标准5%,详见参阅文件

3、实行总量排污收费试点的城市(杭州、郑州、吉林),分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固体噪声源、机动车污染和飞机噪声污染分别规定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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