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
1、分配对象
(1)实行同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同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均匀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同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
土地补偿费分配程序
自2004年10月21日起,集体经济组织自收到土地补偿费之日起即可启动该项补偿的分配程序,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分配。征地补偿费分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成立分配工作小组。进入征地补偿费分配阶段后,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应牵头召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选举产生征地补偿费分配工作小组。
第二步:成员情况摸底。分配工作小组应当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参加分配人员并登记造册。
第三步:拟定分配方案。分配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提出分配意......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来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出让年限如下:(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
二、土地......一、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土地流转的形式进行转让。那些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村委会所有,要转让的,必须经过居委会同意,居委会要盖章签字的,合同上只能写明转让,不能写买卖,因为在我国买卖土地是违法的。
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