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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医疗保险结算

2021-09-07 09: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你知道吗,医保卡还可以适用于转诊转院的情况下,不过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而且不是所有的医院都适用的,需要在相应的省市对应的医院才可以适用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那么,转诊转院医疗保险结算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一、转诊转院医疗保险结算

转诊转院医疗保险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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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直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核

审批依据:《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诊)管理暂行办法》(合医改[2001]1号)

申报条件:参保人员因病在合肥地区三级医院(或精神病专科医院)难以确诊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有效治疗手段的,可转往异地三级医院诊治。转往地原则上确定为北京、上海。

材料目录:

参保人员办理首次转诊转院审批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临床科室、医院、患者单位签署意见的

《安徽省直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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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到外地看病怎么走医保

正常情况来讲,若确因病情需要前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本市三级或二级专科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然后到市医保中心换取转诊转院介绍信。在外地治疗时先现金垫付,出院后可携带ic卡、基本医疗备注: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转诊转院批准一次只限本次治疗。转出后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的,须由所在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并持上次转诊转院介绍信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再次审批。否则,统筹基金将不予支付。

一般来说,大致的报销比例是: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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