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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2021-05-1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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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中国也于1999年正式确立了这项法律制度。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关系构成不同。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租合同;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自己与出租人的本租合同解除,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2、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条件不同。转租中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本租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可以转租的条款,二是出租人在本租合同之外另行出具的同意书。而承租权转让通常不会在合同中先行约定,只能另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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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有房屋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公有房屋的承租权不能继承,而且公有住房的期限是有时间的限制的,一次为五年。期限届满当事人就要搬离原来的公有租房,如果仍然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就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共有租房的租赁,当申请人丧失申请公有租房的租赁条件时,也要退租的。依据《公共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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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什么
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如果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人可以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并且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租住房屋的,原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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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有哪些区别?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房屋租赁关系变动和流转的两种典型方式,特别是随着商铺、写字楼等非居住用房投资的增加,其在实务操作中的应用也日趋普遍,但两者无论是在法律性质上、还是在实务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投资者一定要事先弄明白。

首先,从法律关系构成来看,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由承租人作为转租的出租人(俗称“二房东”)与第三人(即转租的承租人,俗称“三房东”)签订转租合同。如此形成两个既彼此独立、又相互牵连的合同关系,即房屋产权人(俗称“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本租合同,以及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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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010年3月起,刘某租赁王某一套房屋用于居住,租期12个月。2010年12月,王某在未告知刘某的情况下,将该套房屋出售给李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刘某获悉后,要求王某以同样价格卖给自己,遭王某拒绝。刘某遂称王某侵犯其优先购买权,请求法院裁定王某与李某之间所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解析

日常生活中,房屋租赁、房屋买卖是常见的法律行为。人们将闲置房屋依法出租、出售,是对自己财产进行收益、处分的方式。倘若有的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后,又想将该房屋出售,就需注意一个问题—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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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房屋擅自转租合同之效力

房屋擅自转租合同之效力案情介绍:黄某承租了中国工商银行垦利县支行房屋27间,对转租问题问约定。2002年4月20日,在中国工商银行垦利县支行不知情的情况下,黄某与袁某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原告将承租的中国工商银行垦利县支行一楼房屋三间租给袁某使用,双方约定:袁某租用黄某一楼房屋三间,租期为三年,自2002年5月1日起至2005年3月28日止。合同到期房屋自然收回。黄某按约履行了合同,交付了房屋,但袁某违反合同关于2004年3月28日前一次性交纳房屋租赁费16000元的约定,黄某向袁某索要,但袁某称,该租赁房屋系黄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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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租人对租赁物的转租

转租是指承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与第三人形成新的租赁关系,但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关系仍然存在的一种交易形式。

承租人是否有对租赁物的转租的权利,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大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如日本民法规定,租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出让或将其租用物转租。采取这种规定的理由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承租人无权处分租赁物,如果他要处分须经有处分权的人同意,这是交易的最基本的条件,也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因为无处分权的民事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它的效力是不稳定的,一旦有处分权人予以否认,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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