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制度的意义在于它是对民事主体能力缺陷的补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现其合法民事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一个途径,从而可以更好地保护其人身财产权益不受侵犯。那么,法律对监护人的顺序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法律对监护人的顺序最新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未成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的除外......
依照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王婷婷。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1、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2、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3)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3、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1)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