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律问答

女 二十岁 未婚怀孕生有一子如今由于撑不下去 小孩的孩子抚养权归谁?怎么处理?

2021-01-18 14:2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孩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时,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要支付每月工资的20%-30%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 怀孕期间不存在抚养权的,子女要生下来才有抚养权,根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 一个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争抢抚养权,以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如果双方都不要抚养权,法院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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