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法律问答

我16年在广东江门棠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但没有结果。现在回老家,想打电话商量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但是电话变成了空号。现在怎样才能知道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回收判决书的相应赔偿?

2021-07-30 21:31: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工伤索赔的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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