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根据的法律效力,是指执行根据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对什么人、对什么事发生作用,通常被称为执行根据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效力和对事效力。
对执行根据的法律效力,应当把握以下内容:
一是执行根据的时间效力。执行根据的时间效力,就是执行根据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法律效力,就是债权人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可以依执行根据请求执行机关采取强制执行实现债权。
二是执行根据的空间效力。执行根据的空间效力也称地域效力,是指执行根据在什么土地范围内有效。空间效力一般分为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执行根据的域内效力是由国家主权所决定的,具体表现为对一国领域内的空间,具体为领土、领水和领海具有法律效力。域外效力是执行根据的效力及于一国领域之外他国的领域、公海和公共空间。各国对执行根据域外效力立法通常的做法为,对本国执行根据的域外效力不作明确规定,而对外国执行根据在本国的效力进行明确规定。
三是执行根据的对人效力。也称执行根据效力的主观范围,是指执行根据效力所及之人的范围。具体包括:第一,对当事人的效力。执行根据既赋予债权人和债务人以一定的权利,又给他们规定一定的义务,并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其效力直接作用于其所指明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自然要受到执行根据的影响和制约。第二,对执行机关的效力。执行根据是国家法定机关根据法律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作出的终局性裁判,对执行机关具有拘束力,执行机关应依照执行根据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如果违背执行根据才采取执行措施或者不履行执行职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对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的效力。执行根据对人的效力具有普遍性,它对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也有效力。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还会进入执行根据的适用范围,成为执行根据的规制对象,例如,当事人的继受人、为当事人或其继受人占有执行标的物的人等。
四是执行根据的对事效力。执行根据对哪些事项有效称为执行根据的对事效力。执行根据执行对给付事项有效,而且,作为执行根据的给付事项还必须适于强制执行。具体而言,执行根据对下列给付事项有效:第一,以给付金钱或可变为给付金钱的事项;第二,交付财产或物品的事项;第三,作出某种行为的事项;第四,不作出或容忍他人作出某种行为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