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两级法院狠抓执行工作,采取“阳光执行”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截止目前,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和执行和解率达80%。
今年以来海东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执行局和中院党组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加大执行力度,采取“阳光执行”措施,既执行立案透明,财产调查透明,执行程序透明。并转变执行理念,理顺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充分运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使实行“阳光执行”以来,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1—5月份海东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68件,标的2268.2408万元,执结450件,标的1339.2002万元,执结率为67.4%。在执结案件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93件,执行和解77件,自动履行和执行和解率达80%以上。特别是乐都县法院和循化县法院执结率分别达82.93%和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