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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2018-08-0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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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法律依据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还有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的内容。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上诉、抗诉的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上诉、抗诉的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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