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国有资产、资源拍卖佣金标准
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1 成交额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元) 5% 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每宗拍卖佣金由委托方、买受方按5:5的比例分摊
2 成交额101—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 4%
3 成交额301—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3%
4 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 2%
5 成交额超过拍卖公告参考价部分实行奖励 2% 由委托方负责
6 纯土地拍卖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另行协议。
若成交款项未到位,佣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