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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后追缴罚金吗

2021-06-20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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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的刑法中,针对被告是有着罚金等相关附加刑的处罚的,但是关于刑事罚金的相关内容,大家可能都不是很了解。比如罚金应该去哪里缴纳?如果犯罪人死亡还是否要继续缴纳罚金?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死亡后追缴罚金吗的相关内容,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死亡后追缴罚金吗

  犯罪人消亡包括犯罪自然人死亡和犯罪法人(单位)的消亡。犯罪人死亡后不能对罚金刑继续执行。因为罚金刑是一种刑罚,而刑罚具有一身专属性的特性,当受刑人死亡的时候,刑罚即归于消灭。理由如下:

  1、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刑,丧失了刑罚的理性根据。刑罚的最基本的理性根据是报应和功利。首先,从报应的角度而言,报应所对应的是已然之罪的恶性,犯罪人死亡后,对其再施加刑罚,并不能使其产生惩罚性和痛苦感。其次从预防的角度来看,犯罪人死亡,已不需要通过剥夺其金钱来预防其再次犯罪。

  2、犯罪人死亡后,对其执行罚金。不符合刑罚消灭理论。虽然对罚金刑而言,犯罪人在判决确定后死亡的仍然从客观物质上具有执行的可能性,但从刑罚理性规定而言,其行刑权已归于消灭。在行刑权消灭的事由上,罚金刑和自由刑、生命刑等具有同一性,具有相同的理论根据。

死亡后追缴罚金吗

  二、刑事罚金去哪里交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具体的,应当向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缴纳。

  法条链接:《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死亡后追缴罚金吗的全部内容。如果犯罪人不幸去世,罚金是不再需要缴纳的了,因为刑罚具有一身专属性的特性,当受刑人死亡的时候,刑罚即归于消灭。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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