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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罚金什么时候交

2021-05-2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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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罚金是我国刑法刑罚中明确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对一些罪犯可能单独处以罚金,也有可能判处主刑后附加处以罚金,判处罚金后需要犯罪分子向人民法院缴纳一定的罚金,那么法院判罚金什么时候交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罚金什么时候交

  涉及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法院判罚金什么时候交

  二、法院判罚金后由谁交

  正常情况下,法院判决罚金应当由被告人自行缴纳,因此被告人缴纳罚金是应尽的义务。但被告人一般都在监狱里,不方便缴纳罚金,故一般是有被告人的近亲属来代为缴纳。实践中,缴纳罚金一般是会与减刑挂钩,由于家属一般都希望能够能够多减刑,因此一般都会原因积极缴纳罚金。

  三、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情况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在刑事案件中被法院判决书罚金是必须缴纳的,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的,可由法院强制缴纳。

  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也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法院判罚金什么时候交”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罚金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交至人民法院,可由被告人或者其家属进行缴纳,拒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财产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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