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个人,要用夫妻个人财产来返还,包括:
(一)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二)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三)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四)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
参考法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