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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给自己房子被占用多年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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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2月15日,46岁的王友芳带着女儿成青青来到南京市热河南路39号,这是一幢四层楼房,楼下是金日缘宾馆的招牌,大楼外墙有淮安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的字样。王友芳和女儿

  12月15日,46岁的王友芳带着女儿成青青来到南京市热河南路39号,这是一幢四层楼房,楼下是金日缘宾馆的招牌,大楼外墙有“淮安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的字样。王友芳和女儿此次来宁,是要看看自己的房产——3楼305室。而这个305室,就是此次纠纷的焦点。

  1995年,这里是灌南县政府驻南京联络处的办公室,灌南县属于当初的淮阴市,也就是现在更名后的淮安市。当时,联络处副主任周华明曾经向王友芳借下4万元却未能归还,王友芳诉至法院。

  1996年6月27日,灌南县法院判决:保全灌南县政府驻南京联络处18平米的办公室,并判决联络处败诉还钱。记者看到了王友芳手里的这份灌南县法院1996民初字第207号判决书:判决被告灌南县驻宁联络处偿还原告王友芳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6840元。当年9月份以后,灌南县划归连云港市。

  1997年5月14日,灌南县法院裁定,将热河南路39号305室折抵给王友芳,因为被告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王友芳表示,当年就已执行,自己还进入305室更换了门锁。

  1998年~2000年,王友芳称,房子被她借给老家一个亲戚居住。

  2000年之后,王友芳老家的人不住了,房子一直空着。由于自己生病,她从未到南京看过。

    王友芳称,今年12月15日她来到305室,发现钥匙打不开门,不仅门锁明显被人更换了,而且原来的305门牌号也变成了306。王友芳一气之下准备撬门,却被金日缘宾馆的人阻止,对方称现在这个房间已被淮安市驻宁办租给他们作为客房,任何人无权擅自撬门损坏财物。王友芳表示,肯定是淮安市驻宁办趁她不在的这些年,把房子占用了。

  王友芳这次来南京是治病的,女儿成青青说,这次母亲来她不放心,就跟了过来。两人打算住在305室里面,看完病再做打算。“当时我真是呆掉了,房子竟然被人家占用了。”王友芳说,当时她只好报警,但是民警赶到以后,一时也不好处理,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只好要求暂时不要动房子的门锁。

  12月17日,记者陪同王友芳母女找淮安市驻宁办了解情况,淮安市驻宁办的人员显然不愿意见到这对母女。记者带着她们找办事处时,里面的人称主任不在,由于时间太久远,具体情况则不好解释。

  “判决书总不是假的吧!”王友芳说,自己现在手里最值钱的就是判决书了,因为这才能证明在热河南路39号有她一间房子。

  记者也了解到,热河南路39号房屋的确是淮安市政府(原淮阴市政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修建的,有四层楼。2005年时,淮安市驻宁办准备整修,通过招商找到了金日缘宾馆,金日缘承包下大部分房间作为客房,其中也包括原305室。而留作办公室的部分房间,则由宾馆方负责装修。[page]

  金日缘宾馆的人表示,这件事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房子是淮安市驻宁办租给他们的,合同有15年,目前才履行六年不到。王友芳即使要房子,也应该找淮安市驻宁办协商。

  法院1997年已经作出裁定,为什么王友芳的房子还飞了?据调解的下关二板桥派出所警官介绍,当时淮安市驻宁办的副主任张培刚也来了。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淮安市驻宁办副主任张培刚,他解释说,15日当天在派出所和王友芳母女谈了很长时间,此事的来龙去脉目前算是清楚了,但是房子的产权说是王友芳的,他们不认可。而灌南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事他们不好管。

   “热河南路39号的楼房,当初就是淮阴市政府盖起来的,产权是属于我们市委市政府的。”张培刚说,自己是五年前到办事处工作的,王友芳的纠纷却是15年前的,相距太远,仅凭王友芳手里的材料,他们根本无权也不可能把房子交给对方。

  对此,王友芳表示不能认可。她表示,当初在1997年下半年,灌南县法院就派人到南京来,执行了收房的工作。“当时淮阴办事处是一位姓戴的主任。他也看到法官了,说‘你执行吧’,就走了。”后来王友芳换了锁,包括后来住人进来的那两年时间,同在一幢楼里,办事处从来没有提出什么。

  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的田茂通律师表示,房屋的交付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实体的交付,另外一部分则是权证的交付,从现在情况看,房子实体当初是交付了,但是王友芳始终没有拿到305室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更重要的权证交付上并未完成。

  王友芳解释说,1997年时,灌南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到南京来了,可并没有帮她到南京市房产局办理产权交割手续。不过,法院在1997年时曾经发了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给南京市房产局,请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2003年,灌南县法院曾再次发函给南京市房产局,申请注销305室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并过户。但是这两次,据王友芳称,法官都没有到房产局去。

  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淮安和灌南都说很难处理

  “法院的判决我们也看过,现在不是说认可不认可,而是这里面情况复杂,最后必须由我们上报市委市政府。”张培刚说,这可能还牵涉到与灌南县政府的协调,因为钱是由1995年灌南县政府驻宁联络处欠下的,现在灌南已经划归连云港,债务问题还是得通过灌南县政府。

  他表示,淮阴市政府当初给每个下属县和一些大企业都分了一间办公室,以方便其开展工作,但是这个房子的产权是淮阴市委市政府的,当初只是借用。 “现在她们拿着一纸判决书,要我们把市委市政府的资产给个人抵债,这不是滑稽吗?”张培刚说,更不要说,现在淮安和灌南县没有隶属关系了,“这不就是别人欠债,我来还钱吗?”[page]

  17日下午,记者也联系了灌南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年长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时间太久了,当初,灌南县驻南京联络处是借了私人的钱,但是操办过程存疑。

  这位工作人员说,操办此事的是联络处当时的副主任周华明,周华明和王友芳家有亲戚关系,而且那段时间,联络处其实就剩周华明一个人,公章掌握在其手中,所以借款盖章都是一个人就办了。

  然而,具体借这笔钱做什么,法院判决上说是归还联络处所欠建行贷款,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说不清楚。

  “周华明早就去世了,有五年左右了。”这位工作人员说,这件事的当事人不在了,事情就更说不清了。作为灌南县政府,对于目前的僵局有没有义务来帮助解决,对此他表示,这件事很难处理。因为当初的是非曲折,只有当事人清楚。

  最新进展

  母女俩已回灌南,要查当年的卷宗

  王友芳患有糖尿病已经有10多年,爬楼时很艰难,“她腿抬不起来,走几步就要歇一歇。”成青青说,而且母亲还有白内障,视力很差。

  在和淮安市驻宁办调解未成的情况下,王友芳母女俩住进了旁边的一家旅馆。成青青说,她们身上没带多少钱,为了节省,每天只吃一顿饭,已经住了两天了。

  张培刚还表示,热河南路39号是个大产权证,包括了所有房屋,并未进行产权分割。而王友芳则表示,法院当初把305室判给自己,肯定是有依据的。而且她表示,当初淮阴市建这幢楼后,没有白白地把房间分给各个县用,而是每家出了5万元,“在当时的房价来看,这不是买房子的钱,又是什么?”

  “他们凭什么收我的房子?”王友芳表示很气愤,“这个房子是法院判给自己的,淮安市政府没有权利擅自收回。”

  记者了解到,目前王友芳母女已经返回灌南,并准备找法院查询当年卷宗,要求法官继续执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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