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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保险产品市场,是调整优化业务结构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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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摘要]业务结构的不科学性、畸形发展的风险性、产品创新的缓慢性导致业务结构失衡,制约了经营质量的提高。建立保险产品创新机制,搞好现有保险产品的筛选,丰富保险产品
[摘要]业务结构的不科学性、畸形发展的风险性、产品创新的缓慢性导致业务结构失衡,制约了经营质量的提高。建立保险产品创新机制,搞好现有保险产品的筛选,丰富保险产品市场,是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实现快速高效发展的战略措施。因此,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逐步取消价格保护,减少审批程序,放宽税赋政策,以加速业务结构优化升级的进程。
  一、创造业务结构优化升级的宽松环境
  1.从实际出发,减少地方性产品审批程序。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很重要的渠道就是及时充实受市场欢迎的保险新产品。这就需要加速保险新产品的开发和推行。现行的监管体制规定,开发设计的全国性和地方性条款,均需报总公司审查,并报备中国保监会。这种集权管理的方式不利于保险新产品的开发,特别是一些地方性保险产品,因各地的经济环境、消费水平、市场需求差别较大,地方特色比较突出,报备的程序多、时间长,难以及时开发并投入市场。鉴于目前各省的保险监管机构已成立,可考虑从监管政策和方式上,为保险业务调整创造条件。对各省开发的地方性保险产品,由省公司审批,报备当地保险监管部门,这样既有利于保险监管部门审核,又能减少流转环节,加快保险新产品出台的速度。

  3.遵循市场化原则,逐步取消价格保护。目前保险业务结构调整滞后、产业升级受制的因素很多,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市场价格机制没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价格过度地保护,限制了保险业的竞争,导致一些因价格过死产生的经营行为不规范,阻碍了保险业的结构性调整。鉴于此,欲加速保险业务结构的调整,应积极创造取消价格保护的环境,放开保险等,随着国家宏观改革方针政策的实施,必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可采取必要的措施扶持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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