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车辆发生事故后,为索求保险赔偿,汪先生将参保的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汪先生诉讼请求。
2008年12月12日,汪先生为其购买的奔驰轿车投了机动车保险。2009年1月7日,汪先生驾驶被保险车辆与第三者驾驶的车辆相撞,经北京时,其驾驶的被保险车辆没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保险公司不同意向汪先生赔偿,符合上述合同约定。据此,作出上述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