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保险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保险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是指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设立保险公司和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行为,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保险业是一种特

  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活动,是指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设立保险公司和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行为,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保险业是一种特殊行业,不仅专业性强,经营管理方式也与其他行业有显著区别。保险公司以同保险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正案的规定,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保险公司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保险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修正案的规定,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行政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826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保险法律师团,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