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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就5项社保政策调整答记者问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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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优化政策待遇强化民生保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汪观良局长就5项社保政策调整答记者问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近日,区委、区政府对我区

  优化政策待遇强化民生保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汪观良局长就5项社保政策调整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近日,区委、区政府对我区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企业“双低”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五项社会保障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使广大萧山百姓能更直观地了解和掌握新政策的有关内容和精神实质,本报记者就相关政策调整情况专访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观良。

  记者:汪局长,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实施为我区老百姓撑起了健康的“保护伞”,受到了广大参合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情况?

  汪观良:好的。新农合制度在我区实施7年来,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参合率不断巩固,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参合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10年,我区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度为360元,参加新农合76.7万人,参合率达到97.02%,共筹集新农合资金2.9亿元。今年1-10月,全区共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163.3万人次,报销金额5701万元;报销住院医疗费用4.1万人次,报销金额1.8亿元;报销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6.2万人次,报销金额1258.8万元。三项合计10个月共报销医疗费用2.5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加2700万元,有效保障了参合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记者:2010年新农合制度实施给我区参合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那么,2011年度我区新农合制度在政策待遇上又有哪些新的亮点?

  汪观良:2011年度新农合政策更加优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筹资水平更高。

  2011年度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度从360元提高到540元,其中区财政补助由125元提高到200元,镇街财政补助由115元提高到190元,个人出资由100元提高到130元,中央及省市财政补助每人20元。其中,个人出资增加30元,增幅为30%,各级财政补助增加150元,增幅达到63%。

  二、报销政策更优。

  (一)增加最高支付限额:2011年度新农合住院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为15万元,比上年提高了5万元。

  (二)调整住院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由原来的统一500元,调整为卫生院300元,区内二级及民营等其他医院600元,区内外定点三级医院及区外非定点医院800元,从而引导参合人员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模式,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

  (三)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不变,提高其他医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含)部分,区级医院报销60%、省市医院报销50%、区外非定点医院报销40%;5000元至2万元(含)部分,区级医院报销65%、省市医院报销55%、区外非定点医院报销45%;2万元以上部分,区级医院报销60%、省市医院报销50%、区外非定点医院报销40%。

  此外,参合人员在我区卫生院及联网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时,其门诊中药饮片(即中草药)的报销比例由原40%提高到48%。

  三、中断参合可补缴。

  允许中断参合人员中途参加新农合,但需要全额缴纳其个人出资部分费用,并在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新农合待遇。

  记者:新农合政策确实一年比一年优惠。那么,2011年新农合政策中诸如连续参合、困难人员缴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是否还将延续?

  汪观良:是的,这些优惠政策仍将继续执行,具体来说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于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及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其个人出资部分费用继续享受免缴优惠。二是对于连续3年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其第4、第5年的住院最高报销额度增加5000元,为15.5万元;连续5年以上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其第6年度及以上住院最高报销额度增加1万元,达到16万。三是凡是参加我区新农合的人员继续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待遇。

  记者:汪局长,刚才您给我们介绍了新农合政策的调整情况。那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调整,您能否介绍一下?

  汪观良: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主要有两点:

  一、提高缴费标准。具体来说,城镇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筹资标准从900元提高到1200元,其中,城镇老年居民个人承担400元不变,财政补贴从500元提高到800元;非从业人员1200元的筹资标准仍全额由个人承担。少年儿童筹资标准和报销政策维持不变。

  二、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城镇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具体为:(一)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部分,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55%;在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6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报销65%。(二)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部分,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60%;在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6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报销70%。(三)4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65%;在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报销7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报销75%。

  记者:在此次政策调整中明确了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一卡通”,这项政策实施后对老百姓就医看病来说有什么新变化吗?

  汪观良:根据医疗市统一部署,今年要在大杭州范围内实现医保“一卡通”,并由统一的市民卡取代原来的医保卡。实行“一卡通”后,我区参保人员可持市民卡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单位直接刷卡报销,不需要先行垫付资金再到区社保中心进行报销,这将极大地方便我区参保人员到区外就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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