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责任
1、企业有为其职工无偿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
企业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离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或者转换工作单位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病的,由原单位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二、 职工责任
1、职工应当接收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待遇时,应当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成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
3、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者亲属应当予以配合,如是提供情况。
4、工伤职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