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的余额。
第十二条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请公估公司,公估公司的定价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在请公估公司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由法院来推荐几家公估公司,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就由法院指定。法院指定你还不服就向上级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