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对分期支付的抚恤、补助等费用,是按照审定支出的费用进行累计,从开始支付日期累计到停发日期。其中补助费、抚恤费的停发日期是这样规定的:被伤害职工供养未成年直系亲属的抚恤费,累计统计到16周岁(普通中学在校生累计到18周岁);被伤害职工及供养成年直系亲属的补助费、抚恤费,累计统计到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6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