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地补偿费收入营业税征免问题的批复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征地拆迁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发布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地税函[2003]233号你局《关于征地补偿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明地税政一[2003]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福建联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并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取得的拆迁补

发布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地税函[2003]233号
你局《关于征地补偿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明地税政一[2003]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福建联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并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有关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此复。

征地拆迁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297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征地拆迁律师团,我在征地拆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