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甘肃频道9月10日消息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继续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各类重大自然灾害中发挥甘肃的认定和待遇支付。凡参加救灾工作的干部职工,包括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职工受到伤害的,要及时认定为工伤;对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或因工外出期间,因洪涝灾害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的职工,也应及时认定为工伤并及时支付工伤待遇。五是继续落实受灾困难企业“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