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可从保险公司领回哪些款项?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保险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保险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

《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法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这表明,保险合同的解除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
1、保险责任开始前,也就是保险合同记载的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未到来之前,保险公司尚未履行承担保险责任义务,所以投保人在这段时间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2、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已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即对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村的损失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有权获得相应的保险费。当然,保险人只能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保险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532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保险法律师团,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