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5日,闫某(化名)在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为其所有的货车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保险法》十八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