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2-05-23 11:40
导读: 【发布单位】劳动部/财政部/人事部【发布文号】劳社部发[1999]29号【发布日期】1999-08-30【生效日期】1999-08-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劳
【发布单位】劳动部/财政部/人事部
【发布文号】劳社部发[1999]29号
【发布日期】1999-08-30
【生效日期】1999-08-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
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人事厅(局):
  国务院今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8、259号)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现就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两个《条例》和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在单位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其支出预算中列支。此项基金收支要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中单独反映,并在保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统筹使用。

 三、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到当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四、在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条例改革办法出台之前,事业单位职工失业期间的养老关系予以保留(失业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再就业后,按照其新的工作单位的养老办法接续。新的工作单位已经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本人应随之参加,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新的工作单位实行其他养老办法的,按该单位办法办理。

 五、各级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指导。尚未将失业保险职能集中起来的地方,要尽快实行统一管理,并统一政策、统一运作。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



保险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259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保险法律师团,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保险法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失业保险缴纳和申领
33978人浏览
个人失业保险缴纳和申领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失业保险费可以减免吗?
37786人浏览
失业保险费可以减免吗?
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夹心人”
30344人浏览
关注机关事业单位“夹心人”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5.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个人失业保险金申领的注意事项
26191人浏览
个人失业保险金申领的注意事项
个人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个人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保险法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6.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问题没解决?一键咨询律师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