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6〕1199号
【发布日期】2006-11-07
【生效日期】2006-11-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6〕1199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南京分公司开业的请示》(光大永明〔2006〕第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二、经审查,范三如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南京东路18号国际贸易大厦30层7-11室。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江苏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